close
新現代主義 neo-modernism BY林萬福2008revise

新現代主義指稱一種創作態度,這些設計者希望回到現代主義先鋒者的追求目標,並以此來超越後現代主義.新現代主義,最早是由一些設計期刊的總編輯(如:MODO的總編Raggi )與皮西(Pesch )於1981年國際設計協會中所喊出來的,新現代主義與現代主義最大的不同在於:拒絕現代主義中的〞普同性〞(拒絕所謂一個問題只有一個最好的答案)與所謂的〞國際式樣〞,所以新現代主義是一種多元主義論,主義隨遇而安(如新現代主義在義大利就與義大利的寫實主義Realism 結合).但是新現代主義繼承(與發揚)更多現代主義的東西,諸如形隨機能或機能主義就在新現代主義中發展成一種〞使用者需求〞的美學.新現代主義基本上也繼承了現代主義的〞反歷史主義〞的主張,但更正面的發展,大概是在1990年代初期的〞丹麥現代主義〞的再發現(或復興).總之,新現代主義在各個國家(民族)都可找到結合的契機.同樣在設計期刊總編帕帕達基斯(Papadakis)的鼓吹下(設計上的)解構主義就被認定是新現代主義的典型.
參:Julier,G 1993 <<20thcentury design and designers>>
Papadakis 1990 <<The new modern aesthetic>>
Papadakis 1991 <<A decad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>>
 
楊裕富2000<<創意活力:產品設計方法論>> 台北:田園城市出版
楊裕富1999 <工業設計方法論初探> <<雲科大科技學刊>>八卷一期
楊裕富,林萬福 2002 <<後現代設計藝術:E行銷品味論>> 台北:田園城市

延伸閱讀:楊裕富,林萬福 2002後現代設計藝術:E行銷品味論第四章

http://140.125.151.167/PostMDA/PostMDAc4.htm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ny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