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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現代主義建築之一 BY林萬福(2008修改稿)

對設計的後現代的理解一般都以建築設計為起點,因為對現代主義開炮從范求利(
Venturi, R )的〞複雜與矛盾〞,到吳爾夫(Wolfe )的〞要包浩斯還是我們的浩斯(house )〞, 到詹克斯的〞宣布現代主義已死〞,矛頭一直都是指向建築的現代主義,或所謂的現代建築.另一方面所有的設計分類中仍然以建築設計為領導, 理由無它, 建築設計的歷史太長了,所以在設計的後現代風潮中, 也是以建築設計為領導,不過在理解整個設計界的〞後現代性〞時,我們宜將眼光放在〞設計〞與其它工作的差異上,而不只是將眼光放在〞建築設計〞與其它工作的差異上.一般而言,設計是:
1.與藝術有關(與美感或審美經驗有關或追求造形);
2.與生產及生產技藝有關(追求經濟性);
3.與解決問題有關(追求實效,追求經濟性);
4.與創造力有關(追求新的觀點及新的東西);
5.與生活方便性有關(追求實用,追求經濟性);
6.與消費者的接受程度有關(追求說服力)
7.與市場有關(追求說服力)
但是現代設計從美術工藝運動至包浩斯至國際式樣,到了1960年代,只滿足了與藝術有關、與生產有關、與解決問題有關這三個向度,而1960年代末期可以說〞全新〞的社會或市場登場,促成了〞後現代性〞的出現.
設計的後現代簡單的說,可以以以下的特點來描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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